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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都有哪些?

作者:陕西祥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6 08:13:49

商标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在我们进行相应西安商标注册的时候,我们发现随着西安商标注册数量的增加,使得西安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是在不断的降低,那么西安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都有哪些?

1、商标盲期查询的数据在中国商标网,但是已经成功但未录入的或者正在进行核准的商标是查询不到的。中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如果申请的商标与盲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会被驳回。

2、商标不合格《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若不小心使用了这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也会被驳回。另外一些通用名字、通用品牌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过于简单的,审查员也会认为该商标缺乏一定的标志性,因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3、商标异议商标注册还有异议的风险。申请商标通过商标局的审查通过后,会进入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也称为异议期。任何人、任何企业如对该商标的申请存在反对意见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程序的结果也会导致商标注册的不确定性。 

承诺商标注册成功机率百分之百靠谱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这里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十分不靠谱。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商标注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而办理的法定程序,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商标注册可以百分之百成功,而且商标注册都需要经过一个法定的审核(解释:审查核实;审阅核定)程序,这个程序是遵守商标法的情况下进行的,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能违反或者驾驭国家法律,否则就是犯罪。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其次,大家都知道,商标检索的时候会有一定的检索空白期,也就是说,这个空白期的时间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商标局的审查人员)都检索不到的,既然空白期有3个多月,这段时间的商标申请情况我们一概不知,那么商标注册百分之百成功又从何谈起?再次,如果商标注册百分之百成功,那现在市场上的中国乃至国际知名的大品牌都可以被我们注册了。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我们都不用经营自己的品牌了,直接将别人的大品牌注册为己所用就可以了。 

最后:小编真挚告诫各位:商标需要及时保护,最好可以预先保护,当商标检索出现近似而不能注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冷静对待,切不可为了给自己寻找一点心理安慰而相信所谓的商标包过论。当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后,我们也需要以平常心对待,冷静的分析驳回的具体理由,然后根据的理由和商标代理公司共同寻找解决的方法,而不是报着侥幸心理,听信别人说商标可以包过,这样的话,最终不但损失了金钱,而且还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总之,商标注册是有一定风险的,但是负责任的商标注册公司会将客户的商标注册风险降到最低点,但谁都不能说一定可以百分之百成功的。商标注册公司主要是通过专业、精细、负责任的检索来规避商标注册的风险。

驰名商标认定方式天津滨海商标网 2011年11月13日一、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五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二、司法认定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2号)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审查。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4号)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如何区分注册商标种类有哪些?一般说来,可通过下面几种方法。根据注册商标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按不痛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来划分为8大种类:

1、商标的构图形式: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商标的用途和作用: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3、商标拥有者或使用者的不同: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商标的管理: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

5、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商标的寓意:含义商标、无含义商标。

7、商标的适用方式: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商标的载体:平面商标、立体商标、音乐商标、气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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